2006年10月11日 星期三

戴立寧專欄》大盜之行也 天下圍攻

【經濟日報/戴立寧】
貪汙是一種極為古老的犯行,性質就跟盜賊一樣,濫用因信賴所生的權利,謀取個人、個別的利益(the misuse of entrusted power for private benefit.)。
盜賊行徑,因其輕重,從小偷到大盜,大約可以區分為三種類型:一、乘人不知而取人錢財,為竊盜;二、乘人不備而搶人錢財,為搶奪;三、使人不可抗拒而交付錢財,為強盜。凡此種種,貪汙似乎都兼而有之,集其大成。
盜賊行搶,使用武器或暴力;而貪汙所依仗的卻是權勢──因權利而產生的力量。權利從何而來?權利來自於託付,來自於信賴。人民信賴政府,寧願犧牲些個人自由,賦與政府某些管理的權限。偏偏有人就是利用這份信賴,忘其所以,為所欲為。
而今社會結構發展,人際關係籍信賴而取得一定權利者,已經不必侷限於公職人員,凡濫用公私職務以謀取個人利益(the abuse of public or private office for personal gain.),一視同仁,也都是貪汙犯行的非議對象;包括企業所信賴的經理人、病人信賴的醫師…。2006年國際透明組織的年度《全球貪汙報告》(Global Corruption Report,GCR),就是以醫療貪腐為主題。
權利讓人腐化,而貪汙淵源於腐化了的權利。早期的貪汙,無非收些紅包、納點小賄;縱有不當,傷害有限。而今貪汙有了新的模式,擴大規模,嚴謹分工,以合法掩護非法,把公有財產、採購合約,五鬼搬運、私相收授。俄國葉爾欽在其總統任內,把價值千億美元的國營公司,以不到2%價格,「民營化」讓給了特定預設的對象。這種遠遠超逾前人的作法,扭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腐蝕人心,助長墮落。
物極必反,隨著貪汙規模和方式的日益演進;也讓世人感受到反貪防腐的迫切和重要;全球遂進入了另一個嶄新的時代。
就國家而言,從上世紀60年代新加坡的「反貪風暴」,到90年代義大利的「清廉運動」,再到世紀末保加利亞的「清潔的手」…,多少國家的總統、總理因貪汙而丟掉烏紗,鎯鐺入獄。全球五大洲都在行動,國際組織也紛紛向貪汙開戰。
國際經貿組織、國際商會、國際貨幣基金、國際監察專員學會、國際檢察官協會、國際最高國家審計機構協會、國際海關組織等都將反貪汙條款列入議程,紛紛制定了廉政規則和肅貪措施;進而促成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通過。
1993年成立的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是國際第一個致力於打擊貪腐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在全球反貪運動中,舉足輕重。
測量貪腐情況的嚴重程度,並瞭解在不同時空環境下的變化,國際透明組織從1995年開始,彙整建構以國家為評比對象的《貪汙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CPI),成為全球最廣泛用來衡量貪汙情況的指標。
《全球貪污報告》(Global Corruption Re-port,GCR),是有志從事貪汙實證研究者必備、必讀的工具書。 2006年《報告》的主題為醫療:「保加利亞的醫生,每月平均收受了1,100美元的賄賂,是正常薪資的11倍;菲律賓的醫護人員收受賄賂的案件,每增加的10%,就有20%貧困家庭的兒童喪失了接種疫苗的機會。」讀來令人心驚。明(2007)年的主題是司法,想必也會有些驚人的發現。
地球是扁平的(the earth is flat),21世紀全球化的步伐必然會進一步加速;國際間攜手合作,消弭貪汙,已經是天下人的共識。
(作者是東吳大學教授,專長財金法律
【2006/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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