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參與互動 成敗關鍵情境對了 才有效果

■ 蔡翼擎
周四晚間,政大逸仙樓圓形階梯教室內,學生魚貫進場,按名牌落坐,講台左側的階梯座位上,政大商學院院長周行一、IMBA執行長陳春龍、AMBA執行長黃秉德、新設的「PCL(Participant Center Learning)教學研究資源辦公室」主任吳安妮一字排開。
7時整,走紅海峽兩岸學商兩界的人力資源專家李瑞華準時走進教室,為這學期政大AMBA新開的「個案研討」課程揭開序幕。
過去三個月,類似的場景每月在台大管院十樓的「哈佛個案在台大」研討會中出現,台大EMBA執行長李吉仁、商學研究所教授黃崇興及國企所教授湯明哲,先後引導現屆台大EMBA學生及校友們,進行三場個案研討。
個案興起 引發競爭
哈佛商學院在亞洲掀起個案運動,也為國內商管學院帶來新的競爭與變革壓力。各大商管學院紛紛翻修課程,希望結合哈佛的精粹提高「顧客滿意度」。台大管理學院去年下半年便開始密集研發本土個案、投資硬體設備、設計個案課程;一位台大管院教授說:「台大管院的哈佛時代來臨了!」
台大管院重新設計的EMBA課程,變動幅度相當大,徹底改變了傳統的教學方法,今年6月開學的新一屆EMBA,將改採個案導向的教學法,預定45%的課程以個案方式上課。
為此台大去年更募款1,000萬元,在管院大樓內蓋出一間教授們戲稱為「樣本屋」的哈佛「劇場型教室」,教授可以從講台的各個角度隨時走到學生身邊,學生也可以從不同角落跳上講台參與「演出」。
黃崇興指出,「個案教學」(Case Method Teaching,PCL)重點不只是「個案」,哈佛商學院為了更清楚的彰顯個案教學的哲學與精神,將之重新定位為「以參與者為中心的學習」(Participant Center Learning),直接點出「參與」才是個案教學成敗的關鍵。為此,軟硬體設施都須以參與互動為考量。
政大商學院則直接把個案發展中心命名為「PCL教學研究資源辦公室」。「如果不能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扮演一個角色,這種教育方式是有問題的。」政大商學院院長周行一表示,哈佛商學院90%以上的課程用個案教學,但嚴格來說,「個案只是學習者參與的工具之一,哈佛教學法的精義應是藉個案讓學習者參與學習過程」。
嚴謹模式 移植不易
政大「PCL教學研究資源辦公室」主任吳安妮規劃的第一個課程是AMBA的「個案研討」,下學期再看效果逐步推展到EMBA等其他學程。
吳安妮指出,真正讓哈佛個案教學法領先群倫的是它的「教育理念」。哈佛大學認為「知識、技能、態度」三者必須緊密結合,對師資培育與設備投資不遺餘力,對教學雙方也都有相當的要求。
許多哈佛MBA畢業後即進入管理顧問界擔任企管顧問,這主要是二年的MBA學程中,哈佛學生要上1,000多個不同的真實個案,透過嚴謹的程序與方法,把真實的企業個案與學術知識相互印證,所以他們在入社會後馬上知道如何將學理及實務緊密結合。
但令人憂慮的是,如此嚴謹的哈佛模式移植得過來嗎?
周行一也指出,參與式的個案教學要收到預期效果,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學生「有工作經驗」、「能全時唸書」。
中山大學國家講座教授梁定澎分析,知識可分為外顯型及內隱型兩種,外顯型的知識經由講授的傳統教學模式傳遞即可;內隱知識的傳遞比較困難,常會依個人社會化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體會,個案教學可以交換主觀體會與客觀經驗,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式,可惜必須具備太多條件才能成功。
他說,「台灣的EMBA學程是針對企業中高階經理人設計,這些人不可能有充分的時間充分準備個案研討。同時,哈佛MBA工作經驗平均只有三至四年,頂多做到初階經理人,知識經驗的分享顧忌少,我們的EMBA位階高,分享知識的顧忌也較多。」
知識品質 難以管控
「分享」往往是知識管理最無法突破的瓶頸。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EMBA個案教學現場──手中握有最深入產業知識與訣竅的學生不願開口分享,以致全場爭相發言的往往是半懂不懂的學生。個案教學與知識管理的困境一樣──別人研究多年、辛苦獲得的關鍵知識為什麼要與你分享?為了幾個學分嗎?
情況因此可能變成──70、80個人爭相發言,大家錯的也聽、對的也聽,無從分辨對錯、更歸納不出結論,學習者在紛亂的經驗分享中感覺「學不到東西」。
所以教學者的角色十分重要,在個案教學中,學習者固然是「主角」,教學者卻是主導過程的「靈魂人物」。台大國企所教授湯明哲因此一再強調,個案教學的教授本身要有雄厚的理論與研究作為邏輯基底,才能引導分歧的經驗與看法,找出適用於個案情境的解決方案,而這正是哈佛商學院傲視群倫的競爭優勢之所在。
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徐木蘭指出,哈佛商學院教授要升等前須先通過資深教授在教學現場的考核公評,哈佛教授教個案功力是經過千錘百鍊的。
周行一估計過,目前前幾個商管學院能教個案的師資,可能都只占師資總數的十分之一。
而且哈佛教授只教MBA一種學生,不必教大學部,也沒有EMBA、IMBA、AMBA等不同學程,甚至不用指導博士生,換言之,「他們的顧客只有一種」。
台灣不同,一個教授要面對四、五種不同性質的學生,還須分擔行政工作。可以預見未來國內個案教學的教授可能比哈佛教授的任務更重、更難。
參與「哈佛個案在台大」授課的黃崇興表示,教個案的準備時間暴增了兩倍,上課的緊張程度更不在話下,「你要模擬好幾種情境,準備不同版本的引導方式。」
周行一也表示,如果沒有充分的模擬與準備,「有時一個問題就會讓教授當場『卡住』」。
最近他為了準備好一個個案教學,花了一個月的時間。總計教授與學生投入的心力與時間,再加上助教隨堂計分、課後追蹤考核所投入的時間,周行一感嘆:「個案真是不容易獲得與使用的昂貴資源!」
應視環境 修改模式
多位學者都一致認為,個案教學應「視現有條件及學生特質與需要調整」;吳安妮表示,「我們不能全盤移植,要看學生的特質與程度調整。」梁定澎則主張,「應先就學門的特質篩選,不同學門有不同的教學方式。」
「我們應該思考一下,為什麼全美國只有哈佛用個案教學?」他舉例,史丹福、華頓商學院都很少用個案。華頓商學院競爭優勢在財務領域,其畢業生多數走入華爾街擔任財務分析師、投資顧問。財務領域的知識側重計量,要能建構數理模式,精準的算出風險與套利空間,華頓商學院因此只在策略與組織行為等課程使用個案教學,其他仍採傳統的講授方式。
即使使用個案,也可以有程度不等的應用比率,不必硬套哈佛模式,周行一以美國西北大學為例,它使用個案教學的比率就沒有哈佛多。他表示,個案教學要看情境使用,情境對了,它便是一個很好的工具。
從商學院院長的角度來看,周行一認為個案教學也是很好的「教師發展途徑」。「一個優秀的商學院,教師應能把研究反映到教學,或將研究發現帶入教室分享學生,或將研究發現引用至企業營運作為教學實例,或以個案方法將之故事化」,因為,個案教學中有許多「元素」是結合研究與教學的良好媒介。
湯明哲指出,個案教學法興起後,市場機制就會隨之形成。未來,「誰教的個案最受歡迎?」可能成為商管教授的評價指標。屆時,可能有人因此備感壓力,有人則因此成為學商兩界大師。看來,哈佛個案在台灣商管學界投入的變革火種,影響層面正逐漸擴大與深化。
【2006/04/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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