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日 星期日

中小企診斷制 借鏡日本

■ 林錫金
幾年前,藉訪問日本中小企業廳的機會,了解日本中小企業診斷制度,透過當時蒐集的資料,並參考日本中小企業診斷協會編印的「中小企業診斷制度」,嘗試介紹此一認證制度,希望對國內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有所助益。
日本政府為求有效落實中小企業診斷制度,1954年成立「中小企業診斷師協會」,以推動國家認可的中小企業診斷師資格認證。中小企業診斷師考試屬於國家執業資格考試,同時對公務員、民間人士開放。
要取得中小企業診斷師資格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每年一次的全國統一考試;一是參加日本中小企業大學為期一年的中小企業診斷師培訓課程。
診斷體系及運作機制
有關日本企業診斷組織體系概分三大部分:中央和地方的政府系統診斷機構;半官半民的中小企業診斷機構;以中大企業為主要診斷對象的民間團體。中小企業及有關團體組織提出診斷要求時,由各都、道、府、縣和各市及中小企業支援中心、商工會、商工會所、中小企業綜合事業團等政府指導部門,作為診斷指導實施機構,免費派遣經營專家,調查分析企業經營狀況,查明問題所在,並提出改進意見、相關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如圖)。
企業診斷師為經營把脈
企業診斷師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對企業提供診斷服務,透過有經驗並經合格認證的企業診斷師,對企業經營管理各機能的合理化與現代化加以把脈。企業診斷的範疇涵蓋策略、生產、行銷、人事、財務、資訊管理等領域。診斷的產業範圍從製造業擴及商業流通,診斷的企業形態也從個別企業及於集團企業,企業診斷師功能不斷演化與精進。
1960年代起,日本企業診斷師的工作不再局限於企業調查、企業現況分析等發現經管問題而已,還得針對企業診斷找到的病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方案,並在一定的時間內輔導企業改善。
隨著電腦網路的興起,企業診斷師更須對對企業提供資訊管理網路相關的診斷建議,如此才能有助於提升企業經營效率。
由於企業診斷師對特定企業的體質診斷報告,具備公信力,也被日本金融機構視為考量是否對企業相關投資計畫融資的重要依據。(作者是中國生產力中心企劃訓練部協理)
【2006/04/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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