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專利權 核准才算數

目前受法令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營業祕密和著作權,相關知識不可不知。 發明、新型或新式樣,依規定可以申請專利權,且一定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獲得核准後才算擁有專利權,但每年要繳年費,以維持專利有效性。

因此,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世杰建議,上班族即使擁有專利,也要考慮後續的維持成本,不如賣給公司。這時候可依法令規定,要求老闆六個月內決定是否購買。

如果覺得專利很有發展潛力,可以繼續持有,甚至探詢創投公司或大企業的意願,以技術入股或授權的方式成立新公司,為自己的研發成果開拓成功的生意。

至於,營業祕密可分技術和商業祕密,例如,可口可樂配方屬於技術祕密;客戶名單算是商業祕密。

營業祕密不必申請,但如果受到侵害,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賠償。著作權屬於當然擁有,不必申請。

陳世杰指出,著作權的運用,通常以委託仲介團體出售的情況最多;如果是網路方面的研發成果,可以採取授權的方式,固定收取授權費用。

【2009/03/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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