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6日 星期一

銷售秘笈》別爭論誰對誰錯

■ 洪兆武
台北有一家月營業額高達250萬元的花店,老闆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的成功法則之一是「絕不和客戶爭辯」。
有一次,他接受客戶委託,親自外送一盆黃綠色系的花籃,卻遭收花者一頓臭罵,原來對方非常忌諱收到黃花。當下他改口說是員工弄錯了,並且立即更換花色再送過去。此舉不但緩和收花者不悅的情緒,事後更贏得訂花客戶的讚許。
如果當時他堅持這盆花是訂花人的錯誤,並且拿出單據為佐證據理力爭,馬上就會喪失這兩個客戶。這個事例,與其說是老闆機警應變處理得當,還不如說他非常瞭解銷售的精髓與技巧。
早年零售業要求服務人員要有「客戶永遠是對的」的體認,如今這句話應該詮釋為「客人永遠不會錯,如果發現客人有錯,一定是我看錯,要不就是我不小心讓他犯了錯,反正客人永遠不會錯,凡事我們都要先承認是自己的錯。」
這種要求乍看之下似乎不合常理,但若站在客戶的角度去看,就會發現他們需要的其實是「滿足其意念的服務」,而不是道理與合理。所以不論客戶是有心還是無心的過錯,商家都願意概括承受,如此不但解決客戶的煩惱與困惑,並且讓他覺得占到便宜,就不會因小失大,損害商譽。零售業者看似短暫吃虧,最後反而佔到便宜。
在銷售過程中,和客戶產生爭議,一定要迅速消弭危機,並且掌握下列三大原則斷然處理:
解決問題才是重點所在:工作出錯在所難免, 為了避免傷害持續擴大,追究責任並非第一要務,可以留到事後再作處置,解決問題才是當務之急。服務人員要靜心傾聽客戶的問題,並在第一時間內尋求柔性的解決方式,千萬不要陷入「道理的爭辯」與「責任的推卸」中,否則客戶可能會惱羞成怒,或得理不饒人,後果將更難以收拾。
避免重蹈覆轍:出錯通常是雙方面的問題,雙方或多或少都要負責任,不是客戶有所誤會或是硬拗,就是作業疏忽或制度缺失,事後一定要仔細檢討,務必找出問題的根源加以改善,將錯誤率降到零。別以為客戶應該知道所有的小常識,不用特別叮嚀,問題往往出現在小細節不完備,務必進行全面檢討與深度改變,同樣的問題不容一再出現。
建立冷靜處理的心智:銷售人員必須訓練自己,和客戶發生對立時,先想想和客戶起衝突的後果。若錯誤發生在客戶身上,他又沒有台階下,可能就不會先讓步,更遑論當面認錯賠不是。萬一讓他找到商家處理過程的瑕疵,就會大事渲染,到最後商譽的損失恐怕比商品的損失要高許多。
所以和客戶爭辯對錯,不論結果如何,對商家絕無好處,銷售人員必須建立冷靜的心智與隨機應變的機制,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要和客戶有言語上的衝突。
【2006/01/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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