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9日 星期五

管理故事》都是公司的錯

■ 吳鴻麟
在F公司當稽核室主管時,有一段期間員工的離職率相當高,經驗告訴我這不是好現象,便對人事單位進行查核,發現所有的離職申請單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健康因素、家庭因素、求學深造…。
最後我決定直接對離職員工進行問卷,終於分析出員工離職的真正原因,其中有許多是公司必須檢討的政策或規定。我在主管會議對老闆做專案報告,結果老闆對我的報告不以為然,並不悅地表示:「離開的員工都是一些表現差的人」。
不久,又有兩個曾在公司年度業務大會獲表揚的人離職,其中A男認為公司沒有前景,B女則是利用公司制度的漏洞,舞弊貪瀆公司數百萬元而被開除,還被公司以刑事詐欺及背信罪追訴,最後跳樓自殺身亡。
這令我相當錯愕,我再次請求老闆正視上次的查核報告。我提到「被表揚的員工,不管是何種原因離職,都是公司的錯!」剛開始他並不認同,並氣憤的表示,偷了公司幾百萬元的員工被開除,怎麼是公司的錯?
我進一步解釋:「如果公司訂定的表揚制度,能將真正優秀的員工選拔出來,而他還選擇離職,那表示公司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因此無法留住人才,這是公司的錯;相反地,如果不是優秀的員工,我們訂的制度居然會表揚他揚,而讓真正優秀的員工無法獲得肯定,這更是公司的錯。」
「今天我們的制度存在漏洞,等於挖一個陷阱要員工去跳,導致B女無法抵抗金錢誘惑而舞弊,對於她的自殺,公司要負一半的責任。」聽完我的說明,他的眉頭深鎖,沒再回話。
隔了一周,在高階主管會議上,老闆提起這件事,並表示B女的自殺自己要負一半責任,他要求所有部門重新檢討現行制度,務必獎優罰劣,讓優秀員工獲得肯定,並樂於留在公司發展。
老闆願意察納雅言、下詔罪己,當下讓我十分感動。如今,F公司發展的相當不錯,我想和老闆的個性有關,雖然貴為集團總裁,對於我當時的僭越不但不以為忤,還帶頭認錯,這是值得學習的風範。
俗語說「上行下效」,如果管理階層間相互爭功諉過、爭權奪利,不願同流合污的員工當然會選擇離開,留下的鄉愿員工自然也會有樣學樣,如此的公司怎麼可能成功。
唐朝「貞觀之治」是中國舉世無敵的盛世,唐太宗與諫臣魏徵相知相惜,千古聞名。他追讚魏徵時曾說過「夫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鑑,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鑑,可以明得失;朕嘗保此三鑑, 內防己過。」相同的道理,企業要成功,經營者與管理者的氣度和格局,決定了企業發展的前景和規模。(作者是第一保代總經理)
【2005/08/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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