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3日 星期五

勞委會問診》工時延長 權益要顧

企業精簡人力,留任員工工作負擔加重,工時延長,切記要爭取自身權益。

勞委會表示,近期的確有較多縮減人事成本的案例,行政人員職位最常見遇缺不補的情況。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科長黃維琛表示,雇主要求勞工多分擔一些工作,是否造成額外負擔,以是否超出原有工時來認定。 他強調 ,企業若精簡人事,要求多出的工作由員工加班來完成,勞工需注意自己保有「同意加班的權利」,並且在同意加班後領取加班費。

勞工若遇不當要求加重工時,可以以電話、電子郵件方式向各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訴。

勞委會呼籲企業需兼顧人力精簡執行效力與勞工體力,如果因而讓勞工付出健康成本,對雇主來說得不償失。

企業實施人力精簡,員工若因此發生職業災害風險,企業的人力成本恐會增加,勞委會建議企業為自己訂出最適當的方案。

勞委會提醒,目前推出的立即上工計畫,目的就在以補貼成本方式鼓勵企業多雇用人力,雇主應多利用。

【2009/01/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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