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主管經》暴怒 上下關係的殺手

對於情、理、法,中國人習慣將「情」字擺在第一,所謂「自己人好辦事」,「自己人」會為你開方便之門,任何問題都好商量。

另一方面,也會因為「自己人理應更了解與體會自己的想法與處境」的認知,而降低對自己人的容忍度與耐性,較易對其宣洩情緒。

如果暴怒的對象是血親或姻親,對方雖心中不滿,有時也只得無奈地接受。如果暴怒的對象是部屬,則震災災情大小得視雙方的相互了解與互信基礎而定。

如果主從交情深,則只要情緒宣洩不太離譜,短期間不會動搖雙方關係。但在屢次強震後,再堅固的互信基礎,都難保不會因根基遭掏空而崩塌。

若主管與部屬的關係,只是建立在組織上下隸屬的法定關係,則此薄弱的基礎,恐將更難禁得起暴怒所帶來的衝擊。

當然,部屬工作品質不如預期,主管大可表達不滿。主管可以描述自己的感受,例如:覺得不受尊重、失望、意外、驚訝、不解等。但若以情緒發洩的方式表達想法,則強烈的個人情緒震波,將讓部屬築起自我保護的牆,反而模糊了問題的核心。

此外,有些主管想以「暴怒」震懾部屬,樹立個人威嚴,殊不知,少有部屬願意冒險留在隨時可能爆發的活火山旁,促使人才紛紛求去。

即使部屬考量優質薪酬、良好學習機會等誘因,或審視客觀情勢而未選擇離去,也將與主管保持適度的安全距離,讓主管四周逐漸形成真空狀態。

這會造成部屬主動與主管溝通的頻率降低,影響資訊取得的量與即時性,也容易讓心術不正的人,居中操作得利。

可口可樂前執行長戴森曾生動地將朋友關係比喻為玻璃球,一旦落下就會磨損、甚至粉碎。同樣地,不管主管暴怒是為了塑造威嚴的形象,或只是難以控制情緒,放縱個人宣洩情緒,將造成主從關係的裂痕,且此心中芥蒂難以消除,更不易癒合。

暴怒的情緒震波難以消弭於無形,且易造成部屬關係的永久傷害,克制「暴怒」式的情緒反應,或許是主管的必修課。

【2008/01/30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