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日 星期日

張寶誠專欄》終身學習

■ 作者是中國生產力中心總經理
社會上存在有各種不同設立主題與功能的組織,一旦邁向學習型社會後,所有組織都將成為學習型組織。在此之前,政府也正計劃性地推展各類型的學習型組織,以奠定邁向學習型社會的基礎。
學習型社會的發展
針對如何促進學習型社會的發展,筆者提出幾項建議:
多元化的學習管道:學習型社會的發展仰賴終身學習教育活動的蓬勃,從學前兒童一直到高齡長者,形成連續不間斷的教育過程。橫的方面,包含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的教育活動;縱的方面,涵蓋家庭、學校、社會等三種教育活動;就學習主體而言,社會上的每個人隨時隨地均可學習。
多元學習管道與充實的機會,是學習型社會必備的要素,若缺乏學習的途徑一切將淪為空談,因此,必須密切連結公部門、民間企業、社會團體與家庭、學校、社區,形成綿密而多元的學習網絡。
明確的終身學習法令與政策:法制具有強制性與約束力,為施政依據、行動準則,如能透過法制連貫政策,更能夠行之久遠。放眼世界,美國1976年頒布終身學習法,日本1990年訂頒佈終身學習振興法。我國政府為建立終身教育法制基礎,鼓勵終身學習,推動終身教育,增進學習機會,提升國民素質,也於2002年6月26日公布終身學習法,法令中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整體規劃終身學習政策、計畫及活動,協調、統整並督導所轄或所屬終身學習機構,辦理終身學習活動,以提供系統化、多元化的學習機會。同時,各級地方政府應結合民間非營利機構、組織及團體,並依該地區既有各類終身學習活動,研擬終身學習整體計畫;各級各類學校在學習活動中,應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理念、態度、能力及方法,並建立其終身學習的習慣……。
透過政策的宣示,建立明確的方向與目標,修定配合法規,統合學習管道,籌措推動資源,是驅動學習型社會發展有力的推手。
積極培訓政策執行網絡:政策與法令的推動有賴執行單位的落實,公部門、民間團體與企業、培訓機構、大專院校、社教文化機構等,這些網絡形成一種網絡結構形態,如果各單位皆能重視相助,以積極有效的作為推動、辦理終身學習活動,當是發展學習型社會強有力的利基。
歸納言之,從個人、組織到社會,持續不斷學習的觀念,是一切進步的根源,如果每個人都能夠「重新」、「從心」學習,就能持續成長、進步,進而讓組織與社會產生改變的力量。始於學習,終於學習,期盼諸位企業先進與讀者,勿忘學習。
【2005/10/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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