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日 星期日

創新價值 悠遊藍海

■ 朱博湧
台灣能否維持競爭力,創造下一個成長契機,與企業能不能持續創新有關。
由於生命周期較短,高科技產業能否持久,相當倚賴產品或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即使是產品生命周期比較長的傳統產業,也必須保持創新,創新的迫切壓力,是不分產業的。
三種模式 創造新需求
首先,創新的定義是:「把發明或發現的東西透過商業化活動,為消費者創造價值。」我們要先釐清,「發明」是無中生有,「發現」是原本就存在而無人知道。然而這兩者的產生,都不見得能對消費者產生價值,成本太高、過於昂貴可能是主要原因,例如鐳的發現,提煉非常昂貴,早期的積體電路及LCD面板亦然。
相對的,福特汽車的生產線革新,就是一種有價值的創新,讓汽車的製造成本降到很低、每個人都可以負擔。
創新有兩個特點:一、是一種發明或發現的後續活動,二、是一種商業活動,必須對顧客有價值。熊彼得(Schumpeter)定義「創新是創造一種不連續的過程」,即所謂的「破壞性的創造」,目的在以全新的產品打破產業均衡,讓原先進入者的競爭優勢無法延續,因而創造出新的機會。
例如捷運取代公車,就是一種破壞性創新。有些價值過去不存在,一旦突然出現了就會創造出很高的需求,因此創新會產生新的策略空間。
創新分為三種模式:商業模式創新、製程創新與產品創新。產業中最大的突破常常發生在商業模式的創新,而它不一定跟技術有關。
商業模式創新在於改變市場遊戲規則,使原本競爭者的優勢不再連續;透過創造需求、降低成本,提供消費者價值的活動。這與金偉燦及莫伯尼教授晚近所提的藍海策略,正好不謀而合。
創新,尤其是產生巨大價值的商業模式創新,在組織裡能否有系統化的產生?
一般對創新的認知與思維是錯誤的,常常認為創新是研發範疇、是科技的專屬,企業組織常認為自己是傳統產業,是政府部門,是金融服務,是零售業,不需要什麼創新;需要的只是執行力及不斷的改善。
全新思考 有錢大家賺
這種錯誤的觀點在台灣是很常見。不論是否創新,執行力是落實創新的必要條件,然而光有執行力及不斷改善是不夠的。
台灣在製造能力與表現上,沒有95分也有90分。然而5分到10分的改善,常似永無止境的一條路,結果所有業者不斷陷入無止境的惡性循環,無一人可倖免;即使僥倖存活,大概也體無完膚,毫無利潤可言。
如果沒有創造有效的新需求,大家在無法擴大的同一市場,即「紅海」中繼續你爭我奪,只會兩敗俱傷。只有真正從消費者需求角度,提供創新的價值,才能走出紅海,開創藍海。
然而,產業沒有永遠的藍海,潛在競爭者必然會模仿藍海策略者並進入角逐,市場遲早會由藍而紅。因此,藍海策略實質上是創新的組織文化,企業必須一直思考哪些是沒有競爭者或競爭者較少的空間,如何才是真正替顧客創造價值的活動,這才是企業得以成長,並可獲利的策略思維。
(作者是標竿學院院長、交大管理科學系教授)
【2005/10/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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