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2日 星期五

大師輕鬆讀---創新組合的魔術方塊(Innovation that Fits)

【期號】No.140
【刊名】創新組合的魔術方塊(Innovation that Fits)
【出刊日期】2005-08-11
【類別】經營管理
【原著作者】麥可‧羅德,唐納‧戴柏特西 & 傑佛瑞‧華格(Michael Lord, Donald DeBethizy & Jeffrey Wager)
*要創新就不能死腦筋,一種方法用到底,要時而企業創投、時而智財授權,有時用收購的、有時大家來聯盟,必要時還可以成立一家衍生企業。
*創新不只在意「做什麼」,「怎麼做」才是維繫創新活力與生命的關鍵。運用組合、轉換變化,緊隨企業核心事業,創新是動態的工廠!

轉換、組合,創新有百變的效率!
現今企業界幾乎每個人都喜歡創新,認為創新可以增加收入與獲利,因此出現了一連串的創新風潮與構想。然而實際情況是,沒有哪一種構想能夠一體適用,更沒有能夠一舉中的的創新絕招。
企業要創新成功,可以混合使用下列5種不同的創新選擇,找出最適切的創新組合:
◎5種創新選擇
1.企業創投投資
所謂的「企業創投」,是指經營穩定的公司仿效創投運作模式,讓公司投資外面的新創企業,或是在公司內部成立獨立運作的「臭鼬工廠」,讓新構想可以不受公司官僚體制干擾,持續進行。
2.智慧財產權授權
網際網路興起以及新經濟時代來臨之後,就開始流行智慧財產權授權,包括取得他人的授權,以及將自己的智慧財產授權給他人。
3.透過結盟合作來創新
跟他人合作來創新,這種方法也擴展了創新的界限。如今,企業之間形成策略聯盟、研究夥伴,或在研發階段成立合資企業,都是合作創新的模式。通常,企業會合作開發新技術,然後在市場上互相競爭,看誰最早將技術商業化成功。
4.透過收購來創新
為了啟動創新,有些企業會收購其他已經開發出新技術的公司。這也被大家看成是一種好方法,因為可以雇用到最好的員工。如何成功地把收購的公司整合進來,通常是最大的障礙。

故宮千年美也可因授權而創新
artkey藝奇藝術授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郭羿承
artkey藝術授權中心是由我在8年前創辦的新興事業。目前代表兩岸700位藝術家、6萬件藝術作品,以及故宮數萬件館藏書畫作品數位真跡合法授權,旗下品牌包含:「artkey.齊白石」、「art key.戀戀花蝶」等。

從國際授權產業的業務發展慣例,artkey從產品授權、畫作授權和數位授權3方面,走出結盟合作創新的成功案例:
a.產品授權
透過名家藝術品牌作品應用,提供形象商品授權、促銷授權、通路授權、包裝授權,營造獨具的東方美感,大幅提升商品附加價值,強化企業品牌形象。除具備日常生活必要的「實用性」,並著重「藝術性」及「獨特性」,不同於坊間大量生產或仿製的膺品。從平價商品或高級禮品,均可就行銷策略、目標客群、活動主題等不同需求,量身打造專屬的產品差異化行銷方案。
b.畫作授權
提供量身訂做的數位真跡客製化服務,諸如複製框畫與大型壁畫,都因為數位技術的進步,可依據企業營業主題、裝潢風格、或CIS色系,推薦專屬客戶的藝術作品,所有作品都可以依空間大小,提供不同尺寸縮放、擷取等重製服務,突破視覺與空間上的極致發揮。artkey曾以劉國松作品,授權情境應用於台視談話性節目「主流論壇」,作為背景畫面。氣勢磅礡的劉國松名家大作,斑斕壯麗地凸顯節目專業性質,與同類型節目明顯區隔,至今是為成功案例。2008年北京奧運的相關畫作,artkey捷足先登已經得到全中國大陸藝術家的授權,及至活動的一系列推動,將展現一幅幅的中國藝術之美。
c.數位授權
從現代科技的角度,這部分是最有趣的思考。大家現在看到的3C產品,只是冰冷的鋼硬,透過數位授權模式提供低解析度圖檔,廣泛應用於各項科技產品與技術上,例如網路、行動電話、PDA、手提電腦等,應用模式包含待機、關機畫面、電子賀卡、桌布、螢幕保護程式及flash動畫等。誰說MOTO最新款的手機不能搭配水墨畫?目前我們已與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搜狐Sohu等行動電話業者合作,提供彩色手機下載artkey旗下系列藝術品牌作品的服務。

「母公司對獨立出去的子公司太多的照顧以及太多的牽扯,都可能寵壞、扼殺、抑制衍生公司,讓子公司無法追求自己的成功。」
麥可‧羅德,唐納‧戴柏特西 & 傑佛瑞‧華格

公司很難將自己皇冠上的珠寶獨立出去——就是跟母公司的核心事業有密切相關的資產。企業常會後悔讓這項資產獨立成衍生公司,然後又把公司再買回來。
有時成立衍生公司,是為了減輕對母公司的現金需求,或是為了將債務及或有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上消去。這通常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製造更多問題,因為除了會有利益衝突,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問題。
衍生公司通常會陷入「臍帶」困境。母公司捨不得切斷關係,讓衍生公司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商業實體。因此,母公司會保留過半數控股權,收取過高的管理費用,或是簽訂不健全的商業合同。這會對衍生公司造成各式各樣策略、組織、法律與財務上的困難。
如果衍生公司是以可能會產生價值的創新為核心,而這種創新又不屬於母公司的核心業務,這種衍生公司是最好的。
衍生公司實務上的作業相當困難,不要低估這種公司牽涉的作業複雜程度。一旦已經把衍生公司獨立出去,接著就應該後退一步,讓新公司自生自滅。沒有人敢保證衍生公司會成功,你能做的就是事先規畫好,讓新公司有個好的開始,但是之後就無法再插手。事先就要有這個認知,不要去干涉。

◎5種創新選擇
創新選擇
─1企業創投投資創新選擇
─2智慧財產權授權創新選擇
─3透過結盟合作來創新創新選擇
─4透過收購來創新創新選擇
─5創新衍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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