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大陸現場對策》台商大陸融資實務分析

■ 劉芳榮(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台商目前在大陸尋找資金的途徑,最多還是向銀行貸款。事實上,就算是透過銀行借錢,在不同銀行、使用不同融資產品,或不同融資規劃,台商的融資成本及資金效益都有很大落差。要提醒台商,在大陸除了最常見的土地、廠房等抵押貸款,還有一些銀行內的金融工具或政府部門間的融資方式,都可利用,台商擴大資金來源管道、降低資金取得成本、節省財務費用支出,都是未來要在大陸提升競爭力的必走之路。
實務中,大陸許多官方部門都設有一些專款專用資金,或提列一定數額的預算作為企業特殊項目的特別支持,舉例來說,上海的一些區縣設有所謂「技術改造貼息」資金,提供企業因設備改造、技術升級等理由,向銀行貸款的利息補貼,也可算是獎勵投資的地方政策。
這部份貼息支出,一般來說都在當地政府的地方財政收入內,由財政局負責撥款給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還有像科委(科學技術委員會),或一些由政府部門設立特殊目的辦公室(例如 「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都握有金額不等資金,可以對台商進行專項資金補貼或融資。但由於地方官方部門資訊比較封閉,台商如果不自己主動發掘,地方政府很少會主動給予財政支持。
其次,台商在與大陸銀行往來,常忘了在資產抵押外,利用每月資金進出創造新的流動資金額度,像是「應收帳款融資」便是最近非常熱門的短期融資工具。由於這幾年,買方客戶往往把付款時間拉長,使台商業務雖然越做越大,但買進原物料時被要求支付現金或在次月結帳,而付款卻是180天或更久的帳期,營業額越大的公司,營運資金便越感壓力;這時,如果對方是品牌企業或是信用良好的大公司,銀行在做過徵信調查後,可以在收取一定費用後先撥款給台商,有點類似支票未到期,但貼息先取得資金的作法,此時債權關係將由應收一方轉移到銀行,由銀行負責日後催款,如此台商在支付少額利息情況下,便可先動用資金,而不致產生過大資金缺口。
還有台商在大陸也許因為新成立,與大陸銀行還未建立起信用往來紀錄,便利用台灣母公司以擔保信用狀(Stand by L/C)方式,由台灣的銀行提供大陸銀行擔保,再由大陸銀行放款。但事實上,企業的貸款與個人貸款不同,個人貸款重視資產;企業貸款除資產外,更重視信用,有資產沒信用紀錄,銀行的融資會非常保守。因此,如果母公司在台灣有良好銀行往來紀錄,或一些經營績效不錯的台灣上市上櫃公司,根本不需要透過擔保信用狀方式,它的成本往往是在利息成本上再加1%、甚至更多,台商只要經過縝密的財務規劃及財務報表,利用台灣母公司擔保,則大陸子公司在實務中將可直接取得人民幣資金。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 www.myChinaBusiness.com)
【2005/12/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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