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0日 星期日

策略小辭典》

■台北訊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
廠商從研發設計、製造以迄自有品牌創造均獨立為之,比原廠委託設計(ODM,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營運模式,更能掌握行銷活動創造的附加價值,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
競合策略 (Competitive Cooperation Strategy)
創造價值的本質是合作,爭取價值的本質是競爭。為創造價值,廠商必須和顧客、供應商、甚至競爭對手結合,這是開拓新市場和擴大現有市場的方法之一,可以在整體利潤的競奪過程取得較有利的地位。汽車、資訊電子產業較常使用競合策略。
【2005/04/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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