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蘋果數位學習 迸火花

圖/葉姝

以 設計、研發個人電腦系統起家的蘋果公司(Apple Inc.),自數位隨身聽iPod發表以來,自電腦產業成功跨足消費性電子產業。檢視iPod的關鍵成功因素,除在硬體規格、外觀上的設計符合使用者需求 之外,最重要的是其頗受使用者好評的操控介面,以及與支援軟體iTunes、銷售平台iTunes Store的完整結合。

日前,蘋果公司以iPod+iTunes此一成功的產品整合服務銷售模式作為基礎,進軍數位學習領域,推出名為「iTunes U」的數位學習服務,並且同時整合其經營已久的教育用電腦市場之相關資源,提供學校、教師、學生與企業,從基礎硬體到終端服務的完整學習解決方案。

iTunes U 大學採用

蘋果公司發表iTunes U的目標為寄望能藉由該服務,轉變學習者不論是在課堂上或是在下課後的學習模式,也希望能藉由與iPod 的結合,讓學習者在缺乏方便簡易的方式獲得教學資源的地區,進行學習活動。

iTunes U是藉由iTunes Store平台,提供學校、教師一個可以上傳音訊、視訊、文件等教學資源的服務,而學習者則可以透過iTunes Store內的iTunes U頻道,下載教學內容到個人電腦,或是iPod、iPhone、Apple TV等裝置內,目前已經有包含麻省理工學院、史丹佛大學等數十所北美地區的知名大專院校,加入了iTunes U的服務。

透過iPod、iPhone等可攜式裝置,iTunes U讓學習者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學習,而採用音訊、視訊模式的多媒體教學內容,也比電子書來的能夠吸引學習者採用,iTun es U開放式平台的概念,也讓學習者不再僅限於修習該校課程的學生。

與傳統的網頁式數位學習平台相較,iTunes U具有與iTunes Store相同的、簡單易學的使用模式,原iTunes Store的使用者也不需要另外申請新的帳號,對於使用者而言,透過iTunes U進行數位學習,可以不用耗費額外的時間成本來學習如何使用該系統,無疑地降低使用者的進入障礙,提升了iTunes U對於學習者的吸引力。

蘋果公司藉由iTunes U服務,提供美國、加拿大的大專院校一個發展數位內容的平台與機制,蘋果公司透過類似這樣與學校、教育家與教學機構的合作,除了在可以增進品牌形象、提升 商譽之外,亦能夠真正的了解到學生的需求與想法,而這類的使用者資訊在被集結與分析後,對於蘋果公司在新產品的開發上,以及服務模式的改進與研究探索上, 都可能有所助益。

另一方面,對於學校而言,使用創新的數位學習模式來進行教學,將能夠讓一般大眾認可該校的創新與科技應用能力,並且讓該所學校所欲傳授的想法、概念,以及 對學術領域的認知得以傳遞給全世界各地有心求知的人,對於教授、學生、校友以至於一般社會大眾等使用者而言,透過iTunes U可以更方便的取得學術資源,蘋果公司目前冀望能夠以這樣的機制,造就一個多贏的數位學習應用模式。

現在的學生族群已經習慣於使用電腦與網路應用服務,學生常透過網路進行的活動,包括觀看視訊,使用網路相簿、聆聽音樂、下載影音檔案等,網路同時也是目前學生分享觀點、交換想法,以及參與社群活動、討論的重要場域。

iTunes U即提供了一個廣為學生所熟悉的模式,方便學生在日常學習時使用,蘋果公司同時也提供使用簡易的標準化數位教材製作工具,以及自動化的平台工具,不論教職員是否具備有專業的電腦知識,均可以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下製作並上傳數位教材。

由於iTunes U的使用模式為學生所熟悉,因此對學生而言,透過iTunes U搜尋、下載、管理數位學習內容,不論其格式為音訊或是視訊,操作、使用的步驟和方式與平日透過電腦和網路,聆聽流行歌曲、觀看電視影集或是電影的方式如出一轍。

學生亦能夠透過iPod、iPhone等可攜式裝置,在運動、健身、用餐或是通勤時,隨時隨地的進行學習活動,諸如聆聽課程、觀看實驗方法與過程等,不再 因為需要使用數位學習資源,而去改變生活型態,例如安排時間,前往數位學習中心修習課程,或是在特定時間,於家中、學校等特定場域,透過個人電腦上線觀看 遠距教學課程等,透過iTunes U服務,以及相關軟、硬體的輔助,不限制時間、不限制地點的數位學習模式得以被實現。

與傳統式的數位學習最大的不同是,iTunes U不再僅是單純的使用軟體工具進行教學,而是將軟、硬體結合,並同時將數位學習內容標準化、簡單化,讓內容提供者與學習者,能夠透過簡單、易用的人機介面 (Human Computer Interface,HCI),輕易的進行知識傳遞與交流。

iTunes U同時也藉由搭配裝置的各項特性,讓數位學習的使用更加的人性化,使得數位學習的可用性與實用性得以提升,吸引更多的使用者透過iTunes U進行數位學習。

行動學習 行銷起跑

蘋果公司在推出iTunes U之後,順勢包裝、組合其既有產品線,針對行動學習展開行銷,此一解決方案納入了包括筆記型電腦MacBook、行動影音裝置iPod、智慧型手持裝置iPod Touch,以及iTunes在內的等軟、硬體產品。

在定位上,MacBook主要作為滿足老師、學生電腦運算方面需求的產品,iPod與iPhone等手持裝置,則被視為不受地域及時間所限制,可以隨時用 來進行學習的產品,其中iPod Touch與iPhone ,由於比傳統iPod多了連接網路與執行第三方(3rd party)程式的功能,使用者尚能夠透過此裝置上網查詢資訊,或是利用翻譯軟體、計算機等程式來輔助學習。

除了硬體之外,iTunes與隨電腦搭附的iLife則被包裝為可應用於數位學習的軟體來推廣,包括數位教材的製作、iTunes U資源的獲取與透過Podcast,取用其他使用者製作的學習資源等目的,均可藉由iLife與iTunes達成。

在2006年的ASTD國際研討會上,MASIE Center的創辦人Elliot Masie曾提及過這一個趨勢,而蘋果公司據此教學內容民主化的趨勢,告知使用者透過該公司的iLife、iWork等產品以及Podcast等服務,任 何人都可以方便、快速的實現這樣的概念,創建自己所提供的教學內容,並同時推銷該公司所生產的伺服器版本作業系統Mac OS X Server,讓使用者透過Mac OS X Server 內建的服務,進行Podcast的自動化的管理與發佈。

從此一類型的行銷模式可以看出,以資訊軟、硬體的設計與研發為核心能力的蘋果公司,亦希望能夠藉新型態數位學習模式的發展契機,跨足數位學習市場,並連帶的獲取來自教育關聯市場的利潤。

(作者是資策會MIC/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

【2008/11/23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