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企業人本論》勞資倫理 非同小可

聯合新聞網 2005-09-07
高雄捷運外勞抗爭事件引起國際關切,不僅傷害台灣的人權名譽,業者與可能涉案的政界人士也需擔負法律責任。雖然台灣不乏善待外勞的雇主,但外勞受到不合理待遇時有所聞。除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外,這些事件基本上牽涉到勞資倫理的問題。
勞資倫理探討雇主與勞工應如何互相對待,才符合道德標準。
例如,資方對待勞工是否可以採用雙重標準,而盡量剝削,換言之,倫理牽涉到對該問題的是非、善惡或好壞的價值判斷。在國際社會間,遵守高倫理標準的國家才會被視為進步的社會,受他國尊敬。
對企業而言,重視倫理才能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進而永續經營,獲取長期利潤。實證研究也證實,越重視企業倫理的企業,長期績效越好。
毫無疑問地,這次外勞抗爭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是資方罔顧人道,極盡苛薄的能事,對外勞訂定許多不合人性的規定與層層剝削所致,宛如19世紀末的「血汗工廠」(sweater shop)現代版。外勞雖然雇用成本較本地勞工低,但也是人,有權要求過有尊嚴的生活。雇主若能在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上給予合情合理的照顧,不僅可以避免勞資衝突,甚至能強化合作關係,增進生產力。企業管理的水準要與時俱進。
企業經營的模式從「股東至上」逐漸移轉到「利害關係者並重」,強調兼顧員工在內的利害關係人權益。企業倫理的討論也從「社會回應說」發展到「社會績效說」,亦即強調發生勞資問題時,企業不僅要有效回應,也必須預防勞資衝突的發生。企業若能在牟取正當利潤外,遵守國際勞動公約與國內勞動法令,兼顧受僱勞工的權益,即能符合企業倫理要求,善盡社會責任。
倫理貴實踐。除了負責勞工事務的政府單位加強勞動檢查與勞資倫理教育外,雇主本身必須遵守相關勞動法規與提升人資管理品質,才能避免勞資衝突的再起。否則,這次抗爭事件可能帶來後續連鎖效應,如同80年代後期勞工運動風起雲湧般。
(作者是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than@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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