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企業廣角鏡》團體著眼 個人著手

■ 葉匡時
常言道:「大處著眼,小處著手。」落實到管理實務上,就是「團體著眼,個人著手。」團體著眼,就是管理者思考問題或設定目標時,要從整個公司或部門來考慮;個人著手,就是管理者要針對每個人的特性而有差別的期望與標準。
設定團體目標的目的,在讓大家齊心協力,向一個方向努力,才不會彼此消耗力量。另外,管理者若不能從團體的角度思考問題,就是心眼太侷限,只能從自己個人的立場想問題,管理效能如何,可想而知。
如果團體中的每個成員都能夠團體著眼,彼此之間的同理心一定很強,達成決策共識也會容易得多。因此,管理者要透過各種溝通方式,持續地讓每個員工都清楚公司的整體目標,同時要在教育訓練中,培養員工團體著眼的習慣。
不論公司推動什麼管理制度,都要透過個人來推動。然而,每個人的才性不同,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衡量不同的人。以工作習性來說,有些人可以不眠不休的工作,有些人需要較多的休息時間,若主管硬是要需要多休息的員工,效法別人加班,將適得其反。
再就能力而言,有些人能力強,工作效能高,有些人能力較差,工作效能較低,管理者應該量才適性,給他們不同的業績目標,而不是硬逼能力不足的人做到高績效。同樣的,對高能力的人,也不宜讓他們過於輕鬆達到目標。「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管理者應努力設法把人擺對位置,再用適合的衡量工具,來評估他的績效。
當前我們熟悉的管理方法,幾乎都是用齊一的標準來衡量不同的員工。以管理界現在流行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ex)為例,公司推動這個管理制度,通常是設定團體目標後,先制訂各高階主管的KPI,再由上而下的推動各階層各員工的KPI。從管理邏輯來說,這並沒有錯,但主管在與部屬訂定KPI時,很容易忽略每個員工的才性差異,KPI管理功能不如預期,也就不足為奇了。
透過「團體著眼」,管理者要設定足以激勵全體員工的願景與目標,經由「個人著手」,管理者要知道發揮每個人的優勢。如此,才算是高明的管理。
(作者是中山大學企管系教授;e-mail:ksyeh@mail.nsysu.edu.tw)
【2005/03/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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