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3日 星期五

銷售秘笈》客戶≠朋友

■ 羅伯.所羅門
有一回我和客戶共進晚餐時喝了太多的馬丁尼(實際上只喝了兩杯,不過對於不勝酒力的我而言,一杯都嫌多),導致我不小心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所幸,對我、對我們廣告公司,都沒有造成任何損害,不過我從中學到了相當寶貴的一課──自我約束。
如果你和客戶共事的時間夠久,通常會有機會在公餘之暇與他們共處,吃個午餐或晚飯;你們也許會一起打高爾夫,或去看棒球賽,這些都是好事。在辦公室之外與他們共處,能夠讓你在不同的情境與方式下談公事,你可以善用這個時機,除了交際的目的外,還能夠處理一些棘手的議題。
無論出席過多少回晚餐聚會,無論和客戶之間的情誼多好,千萬別把這種關係誤解成私人友誼。必須銘記於心,坐在對面的這個人永遠是你的客戶。
因此,看好自己,別喝過了頭,注意自己的行為,留心自己說的話。別重複老掉牙的故事,別說醉話。
(本文摘自臉譜出版《有專業不必靠關係》)
【2006/02/0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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