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2日 星期日

談判團隊角色大不同 工商時報2004.08.13

談判成員的必備特質 :
  1. 具有良好的表達能力和選擇適當談判策略的本領。
  2. 有良好的商業判斷能力,能夠清楚地明白問題的要點,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
  3. 願意努力蒐集並分析各方面的情報資料,注意到可能影響談判結果的潛在因子。
  4. 能夠敞開胸懷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能克制自己,不輕易放棄己見,不急於討好對手。
  5. 有等待的耐心和爭取更好目標的膽識和智慧。
  6. 擁有豐富知識、經驗和完善的計畫,能夠得到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7. 能贏得談判小組其他成員的信任,並能與團體合作,願意接受專家或顧問的意見。
  8. 能洞察對方,努力保持與對方良好人際關係,使交易順利進行。
談判成員的角色分工:
  1. 主談者(lead negotiator):負責協調成員間的意見,決定談判目標、讓步程序,並向所屬團體匯報進度並接受指令。
  2. 發言人(spokesman):負責說明談判立場及各項議場進度。
  3. 觀察者(observer):專注對方的行為,瞭解誰是真正了領導者,是否有內部分歧、弱點及言行不一致?是否有非語言所洩漏之資訊?觀察者負責蒐集談判過程中所有最細微的差異與變化,並進而分析整個談判的局面。
  4. 記錄者(note-taker):記錄談判過程的各項議事狀況,例如雙方開價、讓步程度、時間、暫停頻率以及協議等。
摘自談判原理與實務一書,由前程企管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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